第四章 創造

1. 三位一體的上帝,父、子、聖靈,1來1:2;約1:2~3;創1:2;伯26:13,33:4為彰顯他永恆的權能、智慧與良善的榮耀,2羅1:20;耶10:12;詩33:5~6,104:24樂意在起初,用六日,創造─即從無中生有─世界,和其中一切有形無形的事物;而他所造的一切都甚為美好。3創1;來11:3;西1:16;徒17:24

2. 上帝造了其他一切後,就造了人─有男有女,4創1:27他們擁有理性的和不朽壞的靈魂,5創2:7;傳12:7;路23:43;太10:28上帝又本著自己的形象賦予他們知識、正義和真純的聖潔,6創1:26;西3:10;弗4:24有上帝的律法寫在他們心裡,羅2:14~15他們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,8傳7:29然而他們也可以踰越律法的界線,因為人有意志的自由,可以改變自己的意向。9創3:6;傳7:29除了寫在人心中的律法外,人也收到一個誡命:不可吃知善惡樹上的果子;如果他們遵守這誡命,就可以常處與上帝契合的幸福境地,10創2:17,3:8~11、23且能夠主宰萬物。11創1:26、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