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上帝的永恆法旨

1. 上帝從無始之時,以他無比的睿智和自決的至聖籌謀,自由和決斷地命定一切將會發生的事情。1弗1:11;羅9:15、18,11:33;來6:17雖然如此,上帝不是罪惡的創始者,2雅1:13、17;約壹1:5亦沒有侵犯受造物的意志,並且第二因的自由或偶然性非但沒有被取去,反而得到確立。3徒2:23,4:27~28;太17:12;約19:11;箴16:33

2. 雖然上帝知道一切有機會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和它們的成因,4徒15:18;撒上23:11~12;太11:21、23但當他命定某一事時,並非因為他預知這事必定在未來發生,或預知這事的成因。5羅9:11、13、16、18

3. 按照上帝的法旨,也為了彰顯他的榮耀,上帝預定一些人和天使6提前5:21;太25:41得永生,其他的則安排受永死。羅9:22~23;弗1:5~6;箴16:4

4. 這些上帝所預定和安排的天使和人,都經過上帝個別地考慮,並且上帝的設計是不改變的,他們的數目既已鐵定,就無法增減。提後2:19;約13:18

5. 人類中被預定得永生的人,是上帝在創立世界根基以前,按照他永恆不變的目的,並他旨意所出的隱祕籌謀和良好意趣,已在基督裡揀選了他們得永遠的榮耀。9弗1:4、9、11;羅8:30;提後1:9;帖前5:9這完全出於上帝無償的恩典與仁愛,而並非是由於上帝預見他們的信心,或善行,或他們致力堅守兩者其中之一;也不是受造物本身有甚麼條件或原因,推動上帝揀選他。10羅9:11、13、16;弗1:4、9這一切都是為使上帝榮耀的恩典得著稱頌。11弗1:6、12

6. 上帝既已指定蒙揀選的人得榮耀,便按著他的旨意作出永恆和完全自決的決定,預先安排了一切達到這目的的工具和方法。12彼前1:2;弗1:4~5,2:10;帖後2:13因此,凡被選召的,雖然因亞當而墮落了,卻都蒙基督所救贖,13帖前5:9~10;多2:14在時間來到時,蒙聖靈有效力地喚醒,信靠基督;他們被稱為義,得到上帝子女的地位,成為聖潔,14羅8:30;弗1:5;帖後2:13 在上帝權能蔭庇下,藉著信,以致得救。15彼前1:5 除了蒙上帝揀選的人以外,再沒有任何人可以得到基督的救贖、蒙有效地召喚、被判為正義、得著上帝子女的地位、成為聖潔和得到拯救。16約6:64~65,8:47,10:26,17:9;羅8:28;約壹2:19

7. 至於其餘的人,上帝按著他那不可測度的籌謀,隨己意施予或拒絕施予憐憫,以彰顯上帝對受造物可行使的主權;他就樂意放棄他們,並命定他們為自己的罪蒙受恥辱並遭天譴,以使他光耀的公義得著稱頌。17太11:25~26;羅9:17~18、21~22;提後2:19~20;猶4;彼前2:8

8. 對於這極為奧祕的預定論教義,我們要特別慎重和小心處理,18羅9:20,11:33;申29:29以使凡尋求上帝話語所啟示的旨意,並且服從的人,可以從他們有效蒙召的真實經驗,確信自己擁有永恆的選召。19彼後1:10這樣,這教義就使上帝得到讚美、尊崇和景仰,20弗1:6;羅11:33並使一切誠心服從福音的人,得著謙虛、殷勤和滿載安慰。21羅8:33,11:5~6、20;彼後1:10;路1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