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稱義

1. 上帝對那些蒙有效地呼召的人,就無條件地稱他們為義。1羅3:24,8:30所用的方法,不是把正義滲入他們裡面,而是赦免他們的罪過,把他們的人格算為正義的,並如此接納他們;不是基於在他們裡面的工作,或他們所做的事功,而只是為了基督的緣故;不是把信心本身、相信這行動或其他福音所要求的順服當作他們的功勞,以佐證他們是正義的;而是把基督的順服和贖罪當作是他們的,2羅3:22、24~25、27~28,4:5~8,5:17~19;林後5:19、21;多3:5、7;弗1:7;耶23:6;林前1:30~31他們藉著信心,便可接受和站立在他和他的正義上;這信心不是出於他們自己,而是上帝的恩賜。3徒10:43,13:38~39;加2:16;腓3:9;弗2:7~8

2. 由接受並倚靠基督和他的正義而來的信心,是稱義唯一的工具,4約1:12;羅3:28,5:1不過它不是單獨存在被稱為義的人身上,而是帶著其他所有的拯救恩典,並且不是死的信,而是由愛推動的信。5雅2:17、22、26;加5:6

3. 基督藉著他的順服和死亡,已經全部清還循上述途徑獲稱義之人的罪債,並為他們付上適當的、真實的、充足的代價,圓滿地達到父上帝公義的準繩。6羅5:8~10、19;提前2:5~6;來10:10、14;但9:24、26;賽53:4~6、10~12然而,父既然為他們的緣故交出基督,7羅8:32也將基督的順服和贖罪歸於他們;8林後5:21;太3:17;弗5:2可是,兩者都是出於上帝自願的作為,而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功德;他們的稱義只是無償的恩典;9羅3:24;弗1:7以致上帝嚴格的公義和豐富的恩典,都可以在罪人稱義一事上顯出光輝來。10羅3:26;弗2:7

4. 上帝從無始之時命定要稱所有選民為義,11加3:8;彼前1:2、19~20;羅8:30基督在時機成熟時就為他們的罪過而死,並為他們的稱義而再復活a美國長老會本:「復活」。12加4:4;提前2:6;羅4:25不過一直要到適當的時候,聖靈將基督授給他們,他們才真正稱義。13西1:21~22;加2:16;多3:3~7

5. 上帝不斷赦免被稱為義之人的罪過,14太6:12;約壹1:7、9,2:1~2雖然他們不能從稱義的境地墜落,15路22:32;約10:28;來10:14但他們也會因犯罪而使上帝不悅,好像父親不喜悅子女一樣,除非他們謙虛自己,承認自己的罪過,請求赦免,更新自己的信心並悔改,才有可能重獲上帝的面光照耀他們。16詩32:5,51:7~12,89:31~33;太26:75;林前11:30、32;路1:20

6. 信徒在舊約下稱義,與信徒在新約下稱義,在上述各方面都是一樣的。17加3:9、13~14;羅4:22~24;來13: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