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悔改得生命

1. 悔改得生命是福音的恩典,1亞12:10;徒11:18每位牧者以及信仰基督的人,都應宣講這教理。2路24:47;可1:15;徒20:21

2. 罪人本來看不見,也察覺不到自己的罪行是何等危險、污穢和可憎,並且違反上帝聖潔的本性和他公正的律法。當罪人領悟到上帝在基督裡對懺悔者的憐憫,他便悔改,痛恨自己所犯的罪過,又感到悲傷,便決定轉離它們歸向上帝,3結18:30~31,36:31;賽30:22;詩51:4,119:128;耶31:18~19;珥2:12~13;摩5:15;林後7:11立志竭盡所能,在一切誡命的道路上與上帝同行。4詩119:6、59、106;路1:6;王下23:25

3. 悔改不能與罪的補贖相提並論,或相當於任何赦罪的原因5結16:61~63,36:31~32─赦罪完全是上帝在基督裡無償之恩典的行動6何14:2、4;羅3:24;弗1:7。然而,它對於罪人來說卻是必須的,因為若不悔改,無人能期望得到赦免。7路13:3、5;徒17:30~31

4. 任何小罪都不會因為小,而不被定罪;8羅5:12,6:23;太12:36同樣,任何大罪都不會因為大,而使誠心悔改的人不獲赦免。9賽1:16、18,55:7;羅8:1

5. 人不應滿足於籠統的悔改,相反,人人都有責任努力為每一項個別的罪過而個別地悔改。10詩19:13;路19:8;提前1:13、15

6. 人人必須私下向上帝承認自己的罪過,並祈求赦免,11詩32:5~6,51:4~5、7、9、14決意離棄這些罪行,就會得到憐憫。12箴28:13;約壹1:9因此,如果有人使他的弟兄或基督的教會被別人詬病,就應該自願地私下或公開承認自己的罪過,並為此表示懊悔,向那些受冒犯的人宣告自己的悔過,13雅5:16;路17:3~4;書7:19;詩51而那些受他冒犯的人就要與他和解,並用愛心接納他。14林後2:8